渝教高函〔2022〕6号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
市属各高校: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1〕37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执行。
一、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,提高思想认识,严格落实责任,要以提交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为契机,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规范教学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,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,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,提升高校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。
二、请各高校于3月13日前,登陆“高校教学实验年度报告管理系统”(http://222.27.186.55),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完成填报和提交工作。
普通本科高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熊健杰,60393034;高职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韩春燕,63631160。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2022年1月1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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